人權勝於一切! 挪威殺人犯用一個理由告政府竟勝訴?!
2016-04-23
造成77人死亡,151人輕重傷,這是挪威自二次大戰以來最嚴重的屠殺案。
嫌犯布列維克(Anders Behring Breivik)表示,他為了宣揚極右派思想,而策劃這起犯罪。
挪威並沒有死刑,而法律規定中的無期徒刑,最多也只有21年;不過法院有額外規定,一旦布列維克被認定對社會有威脅,刑期可以無限延長。
簡直度假一般啊!!
不僅有冰箱、電視,還能打電動及使用電腦,只是為了避免與外界溝通,電腦並不能上網。
不過他並不符合學位的資格,只會以個人選修的方式上課;另外,他也不會與教職員直接接觸,而是用遠距教學,在特別研習室研讀他想學習的科目。
還真是盡其所能地滿足犯人的要求...
什麼 不然還要怎樣?!!!
你一定會覺得哪裡虐待他了!!
由於獄方擔心布列維克在獄中組織恐怖暴力的運動,因此除了限制手機通訊、不得與其他囚犯交流,信件及訪客也要經過審查和監控。
他覺得言論及人身自由被侵犯了QQ
也就是政府要給布列維克新台幣約133萬元耶!!!
一名倖存的受害者便說:「讓嫌犯上訴並不代表是他勝利,而是挪威整個社會勝利,因為我們連恐怖分子的人權都重視。」
0
0
0
0
0
0
留言
這裡是廣告, 請繼續往下閱讀
- 0
-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