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r.史多利 EDITOR_O
2016.03.09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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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不容易擺脫前家暴丈夫,卻礙於規定無法與對象結婚
當時另一個釋憲案為「夫妻同姓」,也就是實際上的從夫姓 卻宣布沒有違憲...
禁止再婚100天的話就不會違背: 「女性結婚200天後產下的孩子為現任丈夫之子,離婚後300天以內產下的孩子為前任丈夫之子」規定